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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警陳情被屏東警逮捕 今告台南警多人非法逮捕與傷害

控告警方的退警莫伯強(左一)在南檢與南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右二)、副分局長吳麗娟(右一)當面溝通。(記者王俊忠攝)

控告警方的退警莫伯強(左一)在南檢與南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右二)、副分局長吳麗娟(右一)當面溝通。(記者王俊忠攝)

2021/04/20 11:5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名退休13年的68歲退警莫伯強,控訴今年3月13日下午他到南市棒球場要向總統蔡英文陳情2017年他在屏東陳抗時遭屏東警方冤枉、陷害入罪案,結果遭13日當天在場員警非法逮捕、摔傷。今天上午,莫員到台南地檢署出庭控告南市警局長方仰寧、六分局長陳錦文、督察組長方子欽與大林派出所長莊海松等多人涉非法逮捕與傷害罪嫌。

今天上午10點多,莫伯強與多名聲援的退警人員到南檢聲明指3月13日遭到台南警方非法逮捕。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副分局長吳麗娟也到場向莫表明3月13日陳抗當天,警方全程待他很好、很客氣,也無逮捕、傷害的舉動。但此說法不被莫員及聲援人士認同、堅持提告,聲援人士一度鼓譟、指責在場現職官警,陳錦文與吳麗娟即退出溝通行列。

莫伯強表示,今年3月13日下午,他是到棒球場要向蔡總統陳情指他於2017年在屏東為年金改革問題陳抗時,遭屏東警方冤枉、陷害入罪(莫員指該案已判拘役50日確定)。13日當天在棒球場,他坐在石階被大林派出所長莊海松從後方拉褲腰帶向上提高扯起,害他摔倒受傷,因為蔡總統曾說人民有上街頭陳情抗議的權利,蔡都這麼說過,要求現職員警要守法、以身作則。

對於莫伯強提告舉動,市警六分局回應表示,當天莫員表示要向蔡總統表達不滿及遞交陳情書,現場執勤人員了解後,引薦永和警衛室組長代表接受陳情書,但莫員堅持要親自當面陳交蔡總統,後經市警六分局現場人員協調,由副分局長吳麗娟代為接受轉交陳情書給特種勤務中心,莫員才和平離去。

六分局說,事後警方並未對莫員提起任何告訴,但莫員則向南檢遞狀控告相關警方人員涉傷害、妨害自由等告訴案,並於今天上午到南檢出庭、向檢察官提出相關案情的說明,並非網路上所說莫員是以被告身分出庭,警方要鄭重澄清並未控告莫員,反而是警方遭到莫員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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