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帶貓燒香!知名麵店虐貓案外案 店主恐嚇被判拘役50天
2021/04/16 10:34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前年台東知名麵店發生喧騰一時的虐貓事件,70餘歲賴姓男子被控摔小黑貓,被台東地檢署依違反動保法提起公訴。此事在網路引發店家親友團與網友論戰,其中許姓店主在臉書向檢舉人趙姓男子留言:「提醒你清明節順便帶著貓跟祖先燒香」,犯恐嚇等罪,被判拘役50天。
前年10月間某晚,有民眾在知名麵店看到賴姓老翁將1隻小黑貓拋甩在地,小貓爆頭流血抽搐死亡,賴男將仍在抽搐的貓咪放到米袋,沖刷地面大量血漬,再將藏有貓屍的米袋帶離店裡。
此事經網友砲轟,檢警調查,賴男辯稱本來要飼養幼貓,但抓貓時遭貓咬,旋將手向上舉,貓就摔在地上,否認虐貓及棄屍,但檢方根據趙男等人證詞,將賴男起訴。
此虐貓案衍生案外案。趙男住家與麵店相鄰,除了虐貓案官司,還因親友團臉書留言而衍生誹謗及恐嚇官司。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是麵店負責人,與趙姓男子為鄰居關係。許男於民國109年1月某日,因不滿趙於臉書社團「台東大小事」之留言內容,在該留言下方回應其他網友之留言,公然留言指摘:「請問妳是趙先生的誰,他的老婆有好幾個內」等不實事項,足以貶損趙之名譽。
許男另於109年4月某日,在「台東大小事」之留言下方留言回覆:「還有趙先生,提醒你清明節順便帶著貓跟祖先燒香」、「對了忘了說我有憂鬱症,想死的話找人約」等語,致趙心生畏懼,足生危害於安全。
經趙報警,台東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法官認為許僅因不滿趙於臉書社團「台東大小事」之留言,未能克制情緒,貼文留言發表足以貶損趙男名譽,致人心生畏懼,考量許於審理時終能坦認全部犯行,態度尚佳,誹謗部分判判拘役30天、恐嚇部分判拘役40天,應執行5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