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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仙女」脫衣陪酒不罰 台東警:持續取締色情行業

台東市某家小吃部今年元月被警方查獲7女脫衣陪酒,因位於包廂內,法官認為非屬公共場所,裁定不罰。但警方表示仍將持續取締色情場所。(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市某家小吃部今年元月被警方查獲7女脫衣陪酒,因位於包廂內,法官認為非屬公共場所,裁定不罰。但警方表示仍將持續取締色情場所。(記者黃明堂攝)

2021/04/15 14:3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警分局今年元月間在某「小吃部」內查獲7名女子脫衣陪酒,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東地方法院以包廂非公共場所,裁定7人均免罰。分局對此裁定表示尊重,但也另將店家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警將持續取締色情行業。

台東分局馬蘭派出所於今年1月20日晚間8點多,在台東市某小吃部2樓包廂內,查獲何、詹、陳、阮、黎、張、阮7名女子脫衣陪酒、裸露私密部位,以取悅顧客或換取小費,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據了解,這家小吃部以越南籍女侍居多,當天被查獲的年齡都在30歲上下,脫衣任由男客撫摸助興。

法官認為,7人所為均在有房門阻隔之包廂內,與社維法規定之「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

此例令部分基層警員傻眼,因為多數色情場所都在包廂服務,如果在包廂脫衣陪酒不必罰,色情場所豈不大棘棘生存?

台東警察分局表示,對於台東地方法院簡易庭第110年東秩字第8號裁定7名服務生不罰部分,分局尊重法院裁定,但,案發當天查獲小吃部內有女服務生脫衣陪酒,已另依妨害風化罪將店家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東警分局強調,對於違法、違序色情行業,將持續查察、取締,並規劃專案臨檢,以杜絕不法。

台東地檢署則表示,違反社維法的裁罰是由警方直接移送法院,未經地檢署,所以檢方對於法院的裁定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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