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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貪、賄首長民代相繼潛逃 法界:應善用電子監控機制

被判刑的前車城鄉長林錫章。(資料照)

被判刑的前車城鄉長林錫章。(資料照)

2021/04/12 15:2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多位貪賄被判刑的地方首長及民代相繼潛逃,引發輿論批評防逃機制一再破功,正義將難以伸張,法界人士認為亡羊補牢猶未晚,刑事訴訟法修正後在被告停止羈押時應遵守事項中,增加「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適用條文,類似防疫期間需透過電子設備掌握居家隔離對象行蹤的概念,司法機關應善用法律賦予的防逃利器。

不過,部份司法官認為,採用電子儀器監控被告走完訴訟程序,時間漫長,對於穩私權、人權及公平性等層面影響甚大,難與基於防疫必要須向特定對象實施短期監控以維公衛安全的作法相提並論,應審慎評估。

屏東縣近年來有10多位前、現任鄉鎮市長及民意代表因為涉貪或賄選被起訴及判刑,絕大部份都還在法院審理階段,卻發生涉貪被判刑14年半的前車城鄉長林錫章、涉貪被判刑8年的前麟洛鄉長蔡志和及涉賄被判刑2年半的前縣議員潘淑真等人棄保潛逃情事,法界認為現金具保、限制住居等防逃措施不足以約束有心潛逃的被告,擔心其他重罪在身的被告有樣學樣。

部份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部份條文在2019年7月修正後公布實施,在許可停止羈時應遵守的事項中,增列「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項目,這項過去多用於性侵犯的監控措施,現在也可用於涉及重罪或社會關注案件,讓法院認為有必要確保行蹤以利訴訟進行的被告身上,司法機關應善用這項利器,借鏡防疫作法開發適當的電子監控設備,減少重罪被告在訴訟期間或判刑確定後潛逃的機會。

前麟洛鄉長蔡志和。(資料照)

前麟洛鄉長蔡志和。(資料照)

前縣議員潘淑真。(取自縣議會官網)

前縣議員潘淑真。(取自縣議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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