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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縣府建管科人員收賄 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

澎湖縣政府建管科,爆發約僱人員貪瀆疑雲,經澎湖地檢署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澎湖縣政府建管科,爆發約僱人員貪瀆疑雲,經澎湖地檢署提起公訴。(記者劉禹慶攝)

2021/04/07 11:02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建管科傳出收賄疑雲!經澎湖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涉嫌收賄的蔡姓約僱人員及涉嫌行賄的徐姓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提起公訴,並將蔡姓被告繳回不法所得10萬5000元,亦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澎湖縣政府蔡姓公務員涉貪情資後報告澎湖地檢署,地檢署指派黃政德檢察官指揮偵辦。於2020年10月22日發動搜索澎湖縣政府等處所並同步進行約談,翌日即向台灣澎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蔡、徐2人獲准。

檢廉調查發現,蔡姓約僱人員負責承辦澎湖地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內部裝修材料改善合格證明之審查作業,徐姓被告則係某室內裝修企業行負責人,也是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聘任專業檢查人員,徐姓自2019年間起,多次交付1萬元至2萬元不等之賄款予蔡姓約僱人員以為賄賂,讓不合格案件申報通過。先後交付賄款6次,共計10萬5000元。

由於蔡姓、徐姓被告犯後均自白犯行,各次交付、收受賄款皆於5萬元以下,同時蔡姓約僱人員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黃政德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第12條第1、2項規定,減輕其刑。澎湖地檢署強調,公共安全檢查之落實,攸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公職人員之廉潔更為行政品質根本,本署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持續嚴正查緝貪瀆犯罪,以澄清吏治並維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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