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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遭裁員!男恐嚇勒索前東家100萬 被判囚2年

基隆地院依恐嚇罪未遂等罪,判陳男2年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院依恐嚇罪未遂等罪,判陳男2年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2021/04/06 19: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飼老鼠咬布袋!陳姓男子不滿遭裁員,寫恐嚇信恐嚇前東家勒索100萬元,還冒前同事之名恐嚇說要向媒體爆料,前東家生產的咖啡包摻雜海洛因毒品。基隆地院日前審結依恐嚇罪未遂等罪判陳男2年徒刑。

陳姓男子受雇基隆一家貿易公司,負責操作三合一咖啡填充機器,但他被解僱,還被求償維修咖啡填充機器費用,5年多前離職後,憤而寫匿名信恐嚇,要求前東家把100萬元現金放在新北市萬里區白色大鐘塔下,否則向媒體爆料咖啡原物料常常摻雜一些人體不能吃的物料。

陳男另假冒昔日方姓同事之名,向基隆市政府檢舉,前東家的咖啡包內經常放一些人體無法食用的原物料與海洛因等毒品。

前東家與市政府接到信後報警,警方循線逮到陳男,檢方調查後,將陳男依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

判決指出,陳男僅因不滿遭前東家解僱及求償,竟恐嚇前雇主未遂,且規避刑事責任,冒用前同事之名,以不實之檢舉內容偽造私文書,並向政府單位檢舉,使前雇主及前同事均有受司法調查之風險。

法院認定,陳男分別觸犯恐嚇罪未遂與偽造私文書罪,各判處1年與10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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