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荷包!北市4處科技執法取締高噪車 第一季已抓95件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於今年元旦起在4地點啟用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取締行駛中噪音過大的車輛,截至3月27日,4處地點共拍攝到1444件超標案件,經人工判讀後開罰95件,共計開罰19萬4400元罰鍰,量測到最高分貝數的車輛更達102.8分貝。環保局提醒駕駛,不當改裝或不當操駕製造噪音都可能挨罰。
依照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的分貝數在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的管制標準是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的管制標準是90分貝。環保局今年將噪音陳情熱點、過去路檢發現改裝機車行經數、周邊改裝車行數量等條件綜合分析,找出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內湖區瑞光路、文山區羅斯福路、中山區復興北路等4處高噪路段,並在附近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
環保局統計,截至3月27日止,4地點拍攝到超過86分貝案件數共有1444件,其中以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916件最多,其他依序是內湖區瑞光路185件、文山區羅斯福路184件、中山區復興北路則為159件。環保局強調,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過程會對設備採取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環保署比測認證,而且硬體設備每3天就會校正1次。
由於多部車輛同時經過偵測系統時,總音量容易變大,可能因此被系統取締,環保局因此針對每起超標事件進行人工判讀「雙重把關」,以扣除背景環境干擾、修正背景音量、確認風速小於5m/s及無降雨等條件,並同時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釐清噪音來源未有其他音源干擾,經人工審查後,仍有95輛汽機車符合告發條件。
環保局表示,符合告發條件的95輛車中,有68輛是白牌重型機車,7輛是大型重機,20輛是汽車;量測到的最高分貝數是102.8分貝,次高也有100.9分貝,都遠超過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由於違規案件發生時段幾乎是在深夜及凌晨間,對於周邊居民生活安寧造成影響,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違規車輛依其超出的分貝數,可罰1800至3600元罰鍰,環保局共開罰19萬4400元罰鍰。
環保局發現,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上路後,4處執法路段環境音量都減少1到5分貝不等。環保局強調,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在訂定前,有分析道路上噪音檢測狀況、並針對各式車種實地檢測,車輛沒有非法改裝、不當操駕就不會超過86分貝。環保局呼籲駕駛,只要不違法改裝,行駛過程中不刻意高速催轉操駕,就不會被拍照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