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婦人過馬路還肇逃 警1小時找到肇逃男子
2021/03/22 08:3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梅姓婦人昨天深夜行走斑馬線,遭一輛銀色自小客車撞倒後逃逸,婦人送醫幸無大礙,網友貼照追肇逃車主,1小時後,新興警方今晨找到肇逃的陳姓男子(39歲),經酒測並無酒精反應,陳男稱因視線遭A柱擋住視角,才不知發生事故而離去,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事故鑑定深入調查,陳男涉犯肇事逃逸,警方訊問後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於(21)日23時許接獲報案,七賢一路與林森一路口有車禍,警方立即趕抵現場後發現係車禍肇事逃逸,現場僅剩一名受傷的梅婦(72歲),另一方肇事者已逃逸,梅婦右腳扭挫傷,送大同醫院,並無生命危險。
經初步調查,梅姓婦人由七賢一路西向東行走斑馬線,遭一部左轉林森一路之銀色自小客車撞倒,肇事後該車逃逸離去。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掌握車牌後以車追人,警方今天凌晨1時許,在苓雅區住處將肇逃駕駛陳男帶返所調查,迅速於案發1小時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新興分局呼籲,當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如:機車、汽車、電動車等)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若有造成對方死亡、受傷,又沒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就直接離開現場的話,會觸犯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