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文書判刑1年3月 大林鎮長簡志偉發文:不再競選連任
2021/03/17 17:06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大林鎮無黨籍鎮長簡志偉去年10月涉及將嘉縣環保局公文向後翻面遮蔽署名,再以印有2009年時任縣長陳明文官印的縣府公文為底,拍照上傳個人臉書,指「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遭嘉縣環保局提告,案經嘉義地檢署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嫌起訴,嘉義地院今天下午判處簡志偉1年3月有期徒刑,他到庭聆判得知結果只說了「謝謝!」隨後在臉書發文,「不管結果如何不再競選連任」。
法官張志偉宣判時說,簡志偉做法已涉犯公務員藉職務機會,故意犯行使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因此依法判處1年3月有期徒刑,收到判決書後,20天內可上訴。
本案事發時,簡志偉接受檢調調查時否認有偽造或變造文書犯意,他辯稱臉書刊登的公文上面有摺痕,不是一份完整文書。
但嘉縣環保局委任律師指述,簡志偉將變造的公文張貼個人臉書,民眾難以辨識公文是縣府或縣環保局所發,也難辨識變造的公文是1份或2份,且以多數民眾按讚及留言,有損縣環保局公文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