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昏勒斃2子女輕生獲救判死 31歲單親媽:太重
2021/03/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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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1歲吳姓女子因生活壓力大,去年2月涉嫌在旅館內下藥連昏並殺害7歲女兒及6歲兒子,再傳訊給前夫「我走了,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隨即輕生獲救,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吳女,一審也認為「不判死刑有違天理」判她死刑;高等法院今提訊吳女,她表示已認罪,但主張一審判死刑太重,律師則聲請依刑法第57條對量刑部份進行鑑定。
高院今下午提訊吳女,召開延押庭,法官指出吳女的羈押期將於本月20日屆滿,若將她延長羈押,有無意見?吳女表示沒意見,在看守所有固定看身心科及拿藥。
吳女的律師主張,吳女承認犯行,願接受法律制裁,但是一審判死刑的結果,判刑太重了,近日將呈報對於刑法第57條量刑的鑑定理由書狀,另外,之前聲請對刑法第19條犯案時有無辨識能力、精神狀況有問題等補充鑑定,將予以撤回。高檢署公訴檢察官則表示無意見。
據了解,吳女與40歲陳姓前夫離婚後,在外租屋獨自扶養小姊弟,前夫會定期探訪,吳女曾從事直播網拍、美容業等工作,因獨力撫養小姊弟,又與家人起爭執,竟萌生殺害子女意圖。
檢警調查,去年2月13日晚間6時許,吳女載小姊弟到旅館投宿,卻拿枕頭試圖悶死子女,2童極力掙扎,吳女才停手;2天後,吳女又下藥迷昏子女,再將他們活活勒死,傳訊通知前夫後輕生。
前夫趕往旅館,赫見3人仰躺床上,小姊弟明顯死亡,遺體冰冷僵硬,頸部有勒痕,吳女意識模糊,搶救後撿回一命;檢方偵辦時,吳女坦承犯行,她的律師則替吳女聲請精神鑑定,欲證明吳女案發時精神狀況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