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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孫獲祖產卻不扶養阿公 法官判返還土地

許孫獲祖產卻不扶養阿公,還毀謗父親有小三,阿公認為敗壞門風,提告民法請求返還土地,法官判決許孫敗訴,應還土地給阿公。(資料照)

許孫獲祖產卻不扶養阿公,還毀謗父親有小三,阿公認為敗壞門風,提告民法請求返還土地,法官判決許孫敗訴,應還土地給阿公。(資料照)

2021/03/05 17:35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許姓男子因年邁難以耕作,因此以扶養為條件,將持有約1分大土地,過戶給孫子,許孫欣然接受,也跟阿公簽訂贈與契約書,承諾會對阿公善盡扶養責任,怎料許孫10多年來都未履行責任,還對阿公跟父親惡言相向,甚至上網毀謗父親有小三,但自己卻涉性侵官司,阿公覺得孫子惡行敗壞門風,忍無可忍,提告要求返還土地。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許孫未履行贈與契約,判決許孫應返還土地給阿公。

判決書指出,許男(85歲)於2009年7月鑑於年紀老邁體衰,有意分配位於二林鎮一塊約1965坪(約6分大)土地給兩名兒子,在中國經商的大兒子認為,當時經濟穩定不需要,跟弟弟商量可繼承給小孩,同年隔月,許男於是將該土地分配過戶,其中1/6過戶給被告許孫(37歲),並以扶養阿公為條件,簽訂贈與契約書。

然而10多年過去,許孫甚少回祖厝探望阿公,也未按月給阿公扶養費,僅在春節給付少許生活費致意,去年4月,許孫母親過世,因受益人身分領取318萬儲蓄險,家族期待身為長孫的許男開始負擔扶養責任,但許孫卻漸感不滿,去年春節就對阿公及父親起爭執,還惡言相向,去年7月,又在臉書指控許父「在外跟女生搞曖昧、我媽靈堂還在家、沒百日你也尊重一下」等足以詆毀父親言論,令阿公感到心寒,加上許孫不滿前女友分手,犯有性侵害防治法,令家族蒙羞,許男認為孫子犯行敗壞門風,因此寄發存證信函,依民法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土地。

許孫庭證辯稱,阿公身體健康,經濟無虞,過年也有給零用錢,而且雙方簽約時並無具體約定扶養方法,並非按月給付金錢才是扶養方式,主張自己並沒錯等語。

但許孫言行卻遭姊姊與妹妹反駁,庭證時不約而同指出,許孫獲贈土地後,從沒拿扶養費給阿公,連回鄉下探望阿公的次數都比她少,同時也作證,「母親生前固定收到父親寄回生活費、確定父親沒小三」等語。許父證稱,當時經濟穩定,也認為當時小孩很乖,於是建議過戶給許孫,未料贈與後變什麼事都不做,好吃懶做。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許孫指控父親搞外遇、對家庭毫不關心等言行均被家人否認,已構成毀謗罪,且確實未負擔扶養阿公責任,許男依據民法,不當得利返還請求規定,返還土地有理,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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