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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留言給友人「幫你舔舔」 老公頭上綠綠告不成

情境照

情境照

2021/03/05 11:3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廖姓男子和高姓女子結婚超過10年,廖男發現老婆婚後仍與異性友人交往複雜,卻找不到老婆出軌證據,後來他從老婆手機發現有裸照和親密留言,因此向高女提告求償30萬,但法官認為只有手機截圖沒有具體證據,判廖男敗訴。

判決指出,廖姓男子和妻子高女結婚後,他發現妻子時常抱著手機不放,不曉得跟誰在聊天,2018年12月時,廖男意外從妻子手機裡發現,高女的手機相簿不但有她的裸照,還曾在異性友人的臉書留言「可以見到你,一起逛夜市、面對面鬥嘴,抱得到你、親得到你,甚至還幫你舔舔」等曖昧文字。

廖男拿著對話截圖和妻子裸照,作為妻子出軌鐵證向法院提告求償3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高女辯稱,手機是廖男趁她上班時,強行奪取手機所得,應屬違法蒐證,不能作為證物。

法官認為,配偶是否違反忠誠義務,本質上具有高度隱密性,證據取得相當困難,廖男所提出的手機截圖,雖然事先未獲高女同意,但高女也無法證明廖男是用強暴、脅迫方式取得,侵害程度較小,符合比例原則,應得採為證據。

不過,高女手機裡的裸照,並沒有證據證明她有傳送給其他異性友人欣賞,且高女在友人臉書留下曖昧文字,也無法證明她確實有出軌事實,難以認定她有為逾越正常男女交往行為,因此駁回廖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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