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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128萬被訴 國民黨新北議員曾煥嘉300萬交保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資料照)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資料照)

2021/03/05 16:20

首次上稿10:32
更新時間16:20(新增曾煥嘉300萬元交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自2016年起詐領助理費約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他起訴,同案3名人頭助理則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下午移審法院後,新北地院裁定曾煥嘉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禁止出境出海。

檢方調查,曾煥嘉自2016年起明知蔣姓及徐姓男子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而是在其所經營、未立案的水族館任職,竟申報2人為議員助理,向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用40萬餘元,如數撥付2人帳戶內,作為曾煥嘉應給付予2人為其從事私人養魚業務的薪酬。

檢方調查,曾煥嘉明知林姓男子自2013年起,因車禍受傷而無法再勝任助理工作,於2016年起,改至曾煥嘉之父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委外施工的建案工地,擔任雜務工作,竟未變更助理名冊,繼續向新北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87萬餘元,如數撥付至林男帳戶內,作為曾煥嘉應給付予林男為其服私人勞務的薪酬。

新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許宏緯在今年1月間,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前往曾煥嘉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服務處、住居所等8處執行搜索,並調取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

檢方當時複訊後認為以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曾煥嘉獲准;經調查後認為曾煥嘉以上述3人詐領補助款金額共128萬餘元,今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他起訴。

出生於政治世家的曾煥嘉,是多屆台北縣議員曾文振之子,曾任板橋市第10屆市民代表會主席,並連任新北市第1到3屆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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