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挨罰600萬元 華航興訟抗罰敗訴
2021/03/04 19:4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2019年7月爆發國安特勤私購9200條私菸一案,刑事案件現由台北地院密集審理中;另桃園市政府也依菸酒管理法對華航開罰600萬元,華航不服興訟,請求撤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定桃園市政府開罰有理且裁罰金額無誤,判華航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隨行總統侍衛室前少校行政官吳宗憲(案發後已調職)購入的9200條私菸,屬於已存入保稅倉庫的進口菸品,等同一般貨物,依規定必須向海關申報通關。而吳宗憲等購買人是隨總統專機的入境旅客,並非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取得許可執照的菸酒進口業者,卻未向海關申報,便將超過法定公告免稅數量的菸品從「保稅區」載運至「課稅區」,即屬私菸。
此外,華航空品處主管邱彰信(案發後已調職)等人明知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品入境數量限制,也明知透過華航所售出的免稅菸品超過總統專機乘客的上限,卻使用機邊交貨模式,讓預購菸品不需上機便能交貨,促使吳宗憲等人得以將私菸載運出關,足認有共同運輸私菸的犯意聯絡,雙方「分工」甚明,因此,桃園市政府裁罰有理由。
北高行也說,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可處查獲物現值1倍至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而本案私菸被查獲時現值超過1262萬餘元,遠超過600萬元上限,故桃園市政府裁罰金額並無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