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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G寫10個字 他被以「散播不實訊息罪」判罰3萬元

南投縣金姓男子在IG寫了 與武漢肺炎有關的10個字,被南投地院判處罰金3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金姓男子在IG寫了 與武漢肺炎有關的10個字,被南投地院判處罰金3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2021/03/03 15:2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金姓男子,在網路社群軟體Instagram(IG)寫下「戴好口罩,有武漢了豐丘」共10個字,該訊息可讓他的追蹤者看到,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散播不實訊息罪」,判處罰金3萬元,若易服勞役折算30日。

這名金姓男子是在去年去年4月下旬,在網路社群軟體Instagram(IG)寫下「戴好口罩,有武漢了豐丘」共10個字,有追蹤他的網友都可看到該該訊息,當時被檢舉,警方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嚴重,衛生福利部命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並於去年1月15日列為台灣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訂定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去年2月25日公布、27日施行,規定不得散播有關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

南投地院法官表示,金男的PO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的散播不實訊息罪。金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因此判處罰金3萬元,若易服勞役折算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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