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機車騎士逃逸 貨車駕駛辯「有耳疾」不起訴
2021/03/02 19:37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中市63歲陳姓男子,開小貨車在苗栗縣苑裡鎮與機車騎士林姓男子發生擦撞,但陳男沒有停留即離去,被林男控告肇事逃逸,陳男辯稱有耳疾,沒聽到撞擊聲,並附上醫院診斷書,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並非全然不足採信,基於罪疑唯輕,認罪嫌不足,不起訴。
陳男於去年11月20日下午5點46分許,駕駛自用小貨車行經苗栗縣苑裡鎮社苓里道路,與機車騎士林男發生擦撞,林男倒地受傷,但陳男沒有停留逕自離去。林男報警控訴陳男涉嫌肇事逃逸。
陳男辯稱,他因患右側中耳炎、耳膜破裂等耳疾,所以沒有聽到撞擊聲,並附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否認肇事逃逸。
檢方調查,車禍是陳男駕駛的小貨車左側車頭與林男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位置為左側車頭視線死角而未看見發生撞擊及林男倒地情形,加上陳男有醫院診斷證明書,認為陳男所言,並非全然不足採信,基於罪疑唯輕,自難逕認陳男有肇事逃逸犯意,應認陳男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