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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經常性溜班卻未免職 職務法庭的理由出爐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被認定經常性溜班。(資料照)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被認定經常性溜班。(資料照)

2021/02/25 15: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溜班跑去釣魚跟種菜,情節重大,去年通過彈劾,送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審酌他雖然在辦公室時間未過半,但未拖延結案,不到免職程度,25日判他罰款,數額為月俸給總額1年,可上訴。

朱中和承認不假外出從事釣魚、植栽等活動。職務法庭另根據司法院政風處調查報告,推定他從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6月的8個月內,經常性未在院上班,外出從事與公務無關的私人遊憩活動,明顯欠缺自律及敬業精神。

朱中和辯稱,他經常利用午休或假日加班,時數超越法官申報加班費的上限。但職務法庭查出,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共547天,他利用下班或假日傳送判決的日數僅64天,無法補足未到院從事公務時數的不足。

職務法庭還發現,朱中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上訴維持率(判決獲得二審維持),比南院整體平均值依序低8.7%,刑事案件的維持率則比均值低13.62%,判決品質明顯較平均值落後。職務法庭認定,這與他到院上班時間大幅不足有關。

職務法庭指出,朱中和顯未戮力、敬業從事審判工作,有損人民對司法信譽的期待,亦違背法官的自律信任,且易人產生閒散怠惰、辦案輕漫的負面觀感,損及司法形象。

雖然朱中和每日未到法院辦公的時數至少逾半,裁判品質因此落後,情節重大,惟職務法庭審酌他尚無任意延滯交付裁判原本或無故不進行案件、拖延結案的情形,評議後未判免職,而是處以罰款,數額為其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

朱中和目前月薪為18萬8695元,罰俸1年損失226萬4340元,當年度考績也會受影響,可能會落入「未達良好(丙等)」,損失兩個月的考績獎金。

朱中和現年62歲,政大法律所碩士,司法官學院26期結業,1990年分發擔任檢察官,1997年轉任法官,曾任高雄、台東、金門地院法官,現為台南地院行政庭法官,2019年溜班釣魚種菜事件曝光後,壓力過大身體微恙,曾1度申請退休,但因案件已送監察院審查,退休案被懸置,而後復原狀況頗佳,現已重回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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