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公司前招商行銷處經理被免職 她怒告公司勝訴
2021/02/24 11:36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前招商行銷處孫姓經理,去年3月6日因考核丁等被免職,她認為有考核不客觀等狀況而不服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確認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與孫姓經理的僱傭關係存在,自去年3月7日到她復職前,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應按月支付7萬3785元薪資。
孫姓經理說,她自2014年3月14日起,任職於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招商行銷處經理,2016年間,她間發現自己的座位上方,被公司裝設了監視器與密錄麥克風,她向公司反應,狀況未獲改善,反而導致公司與她的關係急速惡化。
2019年間,孫姓經理被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以違反工作規則等理由,記了2大過、3小過、1申誡,去年1月20日公司甚至函告她年終考核為丁等,於同年3月6日將她解職。孫姓經理不服,去年4月14日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仍堅持公司的做法未違法,調解不成立。
孫姓經理之後再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法官認為,依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舉證孫姓經理違反工作規定的內容,未發現孫姓經理對抗上司等情形,她的考核丁等而被免職,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判決確認雙方的僱傭關係仍存在,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應按月支付7萬3785元薪資給孫姓經理,直到她復職為止,全案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