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鐵警兇嫌被判17年 李母:終於給承翰、警察一個交代
2021/02/24 10:48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在火車上遭鄭姓嫌犯持刀刺殺死亡,一審法官以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判無罪,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上午二審宣判,改判17年有期徒刑、強制監護5年,仍可上訴;李承翰母親上午受訪,認為總比以前(一審判無罪)好,聽到無罪時,當時跟先生聽完宣判,都快走不動,現在至少給承翰及所有警察一個交代。
李父李增文去年6月心情鬱悶過世,李母張秀珍說,昨知道二審今天宣判,就已經跟先生、承翰說今天要開庭,要承翰到法庭去看。
張秀珍說,如今改判17年有期徒刑,比之前判無罪好,讓她心理比較平衡,否則每次旁聽開庭每次痛苦,不然精神上很折磨,女兒還要她不要看新聞報導,如今判刑勉強可以接受,最好判他有期徒刑、避免再出來危害社會跟別人,其餘的交給檢察官處理。
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3日處理逃票糾紛時,在火車上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殺、重傷不治,事發迄今逾1年半,張秀珍說,現在看到火車經過時上面載有乘客,都還會忍不住流淚、陰影揮之不去。
張秀珍翻閱李承翰的紀念冊,回憶與兒子曾共遊台中港。她說,以前看到火車不會流眼淚,結果日前在停等紅燈時,看到阿里山森林鐵路火車經過,就一直流眼淚,因看到車上有乘客在走,就會想起兒子的遭遇,陰影仍揮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