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空電梯井疑踩空1工人墜樓亡 職安單位令停工究責
2021/01/27 16:26
首次上稿09:59
更新時間16:26(新增勞工局處置方式及回應)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棟興建中的住宅大樓,27日上午近9點許驚傳工人從電梯井墜樓的意外!1名41歲湯姓男工人在5樓利用尚未安裝電梯的空電梯井吊掛砂石等物料上樓時,疑一時疏忽踩空,整個人從5樓墜落到1樓重創。消防局救護員到場發現男工人已無生命跡象,仍送醫急救,惜約在10點時宣告傷重不治。
墜樓男工人的另1名夥伴向警消人員表示,他們是要到大樓5樓位置做土木工程,當時他人在1樓;湯男人在5樓位置,他們兩人要利用空電梯井吊掛砂石等物料上5樓,當時5樓只有湯男1人在那裡,可能是湯男在作業時不小心踩空電梯井,從5樓墜落1樓井底地面。他有聽到迸的一聲巨響,轉頭過來看,湯男人就在井底了!
警方對湯男工作夥伴與家人製作筆錄,湯男家人說,對事故發生原因沒有意見。警方初判湯男墜樓應無外力因素;警、消人員提醒,在高處作業的工人等人員,應在身上綁繫工作用的安全繩,確保自己工作時的安全,避免類似不幸意外發生。
針對此職災案,南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已派員到場了解調查湯男的墜樓原因與追究相關責任,並令作業場所立即停工,要求保持現場、不得移動或破壞,待釐清原因與確實改善後才能施工。市府勞工局職安健康處今天也同步派員瞭解並協助家屬辦理職業災害慰助。
南區職安中心表示,這件職災發生初判原因為罹災勞工未戴用安全帽。雇主對於高度約15公尺的電梯井開口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來如經調查屬實,雇主構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刑事責任,會移送台南地檢署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