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救災雨衣爆品質有問題 消防局告廠商敗訴
2021/01/20 18:3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消防局向法妍公司採購的救災雨衣,經送檢驗後發現品質瑕疵,消防局要求該公司負起保固責任,無條件改正並支付檢驗費,法妍公司認為該批雨衣驗收合格交給消防局後逾200天才送驗,無從確保送驗正確性,雙方告上法院,屏東地院採納法妍公司主張,判消防局敗訴。
屏東縣消防局2018年間花費160多萬元訂製1400多套救災雨衣,卻被縣議員尤慶賀在議會質詢時,質疑招標過程有瑕疵,之後便衍生出消防局與得標廠商法妍公司的訟訴官司。
消防局指出,依採購合約,該批雨衣防水性(潑水法)須達5級以上,遷移元素(鋇)及塑化劑(DEHP)應完全「零檢出」,經抽樣委託台檢公司以及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進行檢驗後,防水性未達5級,還驗出含有重金屬「鋇」以及塑化劑,恐影響救災人員健康,保固期內發現該瑕疵,法妍公司應無條件改正,並負擔15萬多元的檢驗費。
法妍公司主張,該公司檢附的檢驗報告也是出自台檢公司,並無瑕疵,符合格規,並經消防局審查確認驗收合格,該公司於2018年12月12日將該批救災雨衣交給消防局,保固1年,消防局卻在接收雨衣後逾200天自行送驗,期間如何保存、使用等諸多因素都會影響檢驗結果,該公司毋須負改正責任。
法官認為,同一批產品逾200天後依照相同標準檢測,卻出現不同數值,無法排除樣品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消防局無法舉證該批雨衣有契約上所指損裂、坍塌、損壞、功能或效益不符合規定情形,以抽樣送驗數據有差異為由,主張保固期內發現瑕疵,要求法妍公司改正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