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博士論文案未言詞辯論 高院認有瑕疵發回北院重新審理
台大教授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學位真實性,向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未經言詞辯論,即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今將一審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重新審理。(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大教授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學位真實性,向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台北地院認為論文存在與否或蔡是否具有博士學位,都屬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得作為確認的訴之標的,並未經過言詞辯論,即判決駁回,彭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未經言詞辯論,即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今將一審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重新審理。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彭文正向法院請求確認的事項,是否為民事訴訟法第247條所稱的「基礎事實」,涉及其訴訟是否具備保護的要件,如果有疑問,法院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加以闡明。若請求確認的事項屬於「基礎事實」,依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2項規定,以不能提起他訴為限,若是可提起他訴,則法院應依同法第247條第3項規定予以闡明。
高院指出,此案在北院審理時,並未對召開言詞辯論庭對此是否為「基礎事實」盡闡明義務,即直接判決駁回,其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且雙方均未表明原意由高院直接裁判,為維護當事人審級利益,因此今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