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驚見摩鐵礦泉水 發現14歲「乖乖女」同時劈3男啪啪

媽媽驚見摩鐵的礦泉水瓶子,赫然發現竟是14歲「乖乖女」與3男開房間帶回家,法院判決3人有罪。(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14歲國中女學生小乖與3個男人到摩鐵「開房間」,媽媽發現她的房間內有印著汽車旅館名稱商標的礦泉水瓶,感覺怪異進而盤問,才得知女兒竟透過交友軟體,與暱稱「秋田羊」、「嗡嗡嗡」、「星空」等3名男人,幾乎在同一期間發生性關係,其中一人還是軍人,氣得提出控告,法院依與14歲、未滿16歲少女性交、猥褻罪,判處3人各5月、10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暱稱「秋田羊」的邱姓男子,2018年7月透過TATK匿名隨機聊天交友APP,認識當時未年滿14歲國中女學生小乖(化名),不久之後就相約見面,當天即親吻撫摸,幾天後二度見面,於旅館發生性關係,同年8月再度於另一旅館發生性關係;幾乎同一時間,同年8月間,小乖透過相同交友軟體,與代號「嗡嗡嗡」的賴姓男子認識,見面後,在賴男汽車內撫摸猥褻,同月又兩度見面,共赴汽車旅館泡澡擁抱猥褻,10月則共赴摩鐵發生性關係。
同年12月間,小乖又以同樣方式認識代號「星空」的黃姓男子,12月9日約會時,搭乘黃男的汽車到摩鐵發生性關係,小乖還隨手把摩鐵的礦泉水帶回家,被母親發現,得知上情。
法院審理時,邱男、黃男坦承與小乖上床,但辯稱不知她未滿14歲,代號「嗡嗡嗡」的賴男否認與小乖有任何關係,但小乖的母親出示自己與賴男的LINE對話,賴男宣稱「我沒對她(小乖)做什麼」,小乖的母親詢問,「口交洗澡摸生殖器?」賴男答覆,「這些我有,我承認」,法官據此認定賴男辯詞不足採信。
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小乖當時未滿14歲,但3人都認為她已年滿14歲,據此依與年滿14歲、未滿16歲少女性交或猥褻罪,判處邱男徒刑7月、3月,賴男判刑6月、10月,黃男則判刑5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