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赴中旅遊國台辦埋單 里長涉選罷法獲判無罪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月11日大選前,兼任新北市新莊區里長聯誼會主席的新莊區中宏里長洪少欽,被控以帶團赴中接受旅遊方式,幫助中國官員請求團員支持國民黨立委候選人,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男在選舉投票前接受落地招待方式雖然可議,但依卷內證據尚不能證明犯罪,今日判決無罪。
合議庭認為,證人證詞前後不一,無法證明南京市台辦官員有表示:「要幫忙國民黨選上」等語,也因此,無證據可證明中國官員有賄選行為,亦難認洪男有幫助犯行。
合議庭並認為,依據證人證述,洪男辯稱是為履行2018年新莊區聯誼會主席選舉時「免費招待里長出國旅遊」的當選承諾,並非虛構,而之後行程更改由中國國台辦落地招待,是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的意見,並請另一名里長與大陸國台辦聯絡變更行程。
合議庭指出,國台辦基於文宣及統戰,長年以交流、免費旅遊方式爭取台灣民眾認同或好感,並不限於台灣立委或總統選舉前,不能以旅遊時間在選前,就推斷洪男在幫助中國賄選,縱認旅遊期間敏感或於選舉投票前接受落地招待方法可議,然依卷內證據,尚不能證明犯罪。
檢方調查,洪男以實踐2018年新莊區聯誼會主席選舉時「免費招待里長出國旅遊」的當選承諾為由,透過聯誼會幹部,邀約新莊區其他里長及家屬共30人,參加前年11月18日至22日、委由旅行社規劃的「深秋江南遊五日」行程,里長免費、親友則須支付21000元團費。
出發前夕,洪男在未告知團員下,擅自更改行程,改由南京市台辦免費招待團員落地後的交通、食宿,並全程陪團;餐會席間,南京市台辦人員逐桌敬酒,要團員支持符合九二共識的政黨及立委候選人,「要幫忙國民黨選上」。團員質疑行程既然是國台辦買單,費用還收那麼貴,洪事後退款給里長家屬每人11000元。
因團員中有28人具投票權,檢方認定洪男違反選罷法,涉嫌幫助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為一定投票行為,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