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人事案嗆董事長與女副總「有一腿」 總監吃官司判賠
2021/01/03 23:2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1家公司的曾姓總監在公司內公共空間撥打電話與陳姓董事長通話時,因不滿公司人事案的處理方式,在電話中大聲說「有人說你跟女副總有一腿」,這話至少被公司兩名員工聽到。陳姓董座自認遭到曾總監誹謗、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刑事庭判曾姓總監拘役10日;民事庭也判曾姓總監要賠6萬元慰撫金給陳姓董座。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曾姓男子(在學校兼任教師)分別在該公司擔任董事長與總監職務,2020年3月30日上午近10點,曾總監在公司位於台南市的高樓辦公室內以電話與陳董事長聯絡通話時,明知公司辦公室是公共空間,他拿電話對著話筒的另1方陳董座大聲說「某人說你跟女副總有1腿」的不實言論,這句話讓公司內在場的不特定員工都可聽到。
該公司的柯姓與郭姓兩名員工都說,當時聽到曾總監與陳董座在講電話,有聽到曾總監講出這1句話。柯姓員工並說,當時曾總監講電話時一直在罵,還說出陳董座與女副總有1腿這話,她心想總監怎會講人家這樣子,辦公室裡的人都有聽到;郭姓員工還說,總監講的其他話真的忘了,倒是這1句令大家印象深刻。
曾總監坦承有講過這句話、但否認誹謗陳董座,他辯稱,講這句話時沒有很大聲,因女副總干涉公司治理,他認為就是有1腿,女副總是第3者。
一審刑事庭法官審認曾總監說這句話是在公司開放空間,在場不特定人都得以知悉,曾總監確有將此言論散佈於眾的意圖與犯行,還暗示董座與公司女幹部有男女關係,明顯貶抑董座人格,此事也無關公共利益,判曾總監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千元台幣折算1天。
一審民事庭法官也根據刑事判決、認定曾總監確有侵害陳董座名譽的問題,判曾總監須賠償6萬元給陳董座,此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