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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喪禮花了45萬 姊要2弟分攤遭嫌太貴不認帳

王家姊弟為了母親的喪葬費鬧上公堂。示意圖。(資料照,記者侯承旭攝)

王家姊弟為了母親的喪葬費鬧上公堂。示意圖。(資料照,記者侯承旭攝)

2021/01/02 11:4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家老母過世,姊姊張羅喪禮大小事,事後結算花了45萬多元,她要求2個弟弟幫忙分擔,但弟弟卻認為喪禮「極盡形式,不合禮俗」拒分攤,姊無奈提告,法官認為費用還算合理,判2個弟弟各要負擔15萬餘元的喪葬費。

判決指出,王家老母年事已高,曾因敗血症入院治療,出院後又因在家中跌倒,導致髖骨碎裂、脊椎嚴重骨折,王家姊姊幫母親付醫藥費、找看護,共花了12萬多元,後來母親病逝後,姊姊一手張羅喪禮大小事,也花了45萬多元,她認為這筆共58萬元的費用,2個弟弟應該幫忙分攤,但弟弟們卻不認帳,她只好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代墊喪葬費。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調查王家老母的財產,發現她生前在郵局有2筆共110萬元的定期存款都轉為活期存款,王家姊姊也說自己有得到母親授意,由她代為提領這筆錢當生活費和醫療費用,但王家姊姊辯稱,這筆錢後來花光了,都是她先幫忙墊付母親的開支。

但法官發現,王家老母過世前,郵局還有17萬的活期存款和50萬元的定期存款,足以支付她的醫療和生活費,因此認定兩個弟弟不用出錢幫忙扶養老母;至於弟弟們認為喪禮「極盡形式,不合禮俗」拒分攤的45萬元費用,法官審查喪禮開支,明細中紀載禮儀社費用198640元、塔位150000元、牌位80000元、靈堂出租費29400元,合計約45萬餘元,與一般民間喪葬費用相差不遠,因此不採信兩個弟弟的說詞,判他們應各要負擔15萬餘元的喪葬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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