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警拒絕酒測 陸軍士官下場出爐
2020/12/18 12:11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陸軍八軍團南訓中心馬姓士官拒絕酒測躲警畫面今天曝光!馬男於鳳山區王生明路見警關閉大燈,引起警方注意一路尾隨,過程中馬男2度交通違規,還為了躲避警方,將車輛停放路邊,蹲坐在他車陰暗處,但仍被警方揪出,馬男堅持拒絕酒測,警方開出18萬元罰單,並查扣車輛。
陸軍第八軍團表示,馬姓士官稱確實自己開車,有吃檳榔但否認喝酒,因誤認吃檳榔會起酒精反應,才會拒絕警方酒測,卻不知道後果很嚴重,軍方近11時陪同馬男前往醫院抽血,時隔6個多小時後檢測出酒精濃度為0,不過馬男拒絕酒測是事實,國軍為宣示反酒駕決心,今年修訂軍中規範,只要拒絕酒測,直接懲處2大過,並納入汰除對象,直屬幹部也將連帶處分,絕不容許拒絕酒測。
鳳崗所員警昨天凌晨3時許,巡邏發現1部黑色自小客車在鳳山區中山路與五甲一路口時,開啟大燈準備上路,發現警車後隨即將大燈熄滅,引起警方注意,待該車啟動後一路尾隨,發現該車在鳳山區國泰一路與王生明路口違規紅燈右轉,並於國泰一路與王生明路口違規紅燈左轉。
員警於鳳山區王生明路欲俟機攔查,發現該部自小客車馬姓駕駛已下車,為躲避警方蹲坐於1部自小客貨車旁陰暗處,警方發現馬男身上酒氣,但他否認駕車,不願接受警方實施酒精濃度測試,警方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證實馬男為該部自小客車駕駛,且有2次交通違規行為,警方將依規定開單舉發。
警方依照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向馬男告知其拒絕酒測相關權利後,對他拒絕酒測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4項開罰,馬男不僅需繳納18萬元罰款,還需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及代保管車輛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