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委收賄案》陳超明500萬交保 喊冤:我絕對清白

台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立委陳超明500萬元交保 。(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立委陳超明500萬元交保 。(記者簡榮豐攝)

2020/12/04 19:14

首次上稿 18:36
更新時間 19:14

〔記者陳慰慈、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密集審理立委收賄案,今天先對在押被告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裁定500萬元、助理梁文一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陳超明晚間6時辦保後走出北院,媒體問他:「有沒有話想說?」他先是雙手合十謝謝大家,接著表示:「我絕對清白,我沒有任何貪污,給我休息一下,我會在立法院開記者招待會。」媒體再追問:「覺得被誣賴嗎?」、「有拿100萬嗎?」陳超明激動表示:「是誣賴!非常的委曲,我絕對沒有收錢,100萬是政治獻金、合法的,所以政治獻金法把它廢掉。」

梁文一被問到「有無收賄拿錢?」則揮手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北院。

北檢起訴指出,陳超明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收受有意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100萬元,向經濟部施壓,9月2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起訴。

陳超明另雖承認有致電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但沈未接,後來打給經濟部國會聯絡人,這通電話共175秒、約3分鐘,只是民眾請託,純粹是「順水人情」;羈押期間他逐字推敲本案所有證據,仍不解為何單純打一通電話就被認定施壓經濟部,並遭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立委陳超明助理梁文一150萬元交保。(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立委陳超明助理梁文一150萬元交保。(記者簡榮豐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