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苗栗白牌計程車運將命案 鎮代主席夫3人收押禁見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31歲吳姓白牌計程車司機,因車資糾紛,疑遭後龍鎮代表會主席的丈夫黃姓男子等3名醉客毆打致死,檢警拘提3人以涉嫌傷害致死、湮滅證據等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方法院於午間開完羈押庭,認3人所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都裁定收押禁見。
黃男3人於11月29日晚間到苗栗市一家卡拉OK飲酒作樂,隔天凌晨從苗栗市返回後龍鎮,打電話後由吳姓白牌計程車司機前來搭載,雙方講好車資200元,但到了黃男住處,車上乘客又要增加其他載送地點,吳要求加價100元,兩造起爭執。
警方調查,稍後由黃男打電話報警,指稱吳可能中風或癲癇發作,突然倒地不起。救護人員趕至新港三路、民族路口現場,見吳男躺在馬路上,已失去生命徵象,送醫仍不治。
苗栗地檢署相驗,發覺死者頭部、手臂有傷,認為案情不單純,將3人拘提到案,並於昨天下午由法醫研究所指派法醫解剖;據了解,吳男有腦水腫、頭部皮下出血等傷,研判恐被踹打造成,確切死因將再鑑驗。
黃男等人偵訊時承認,當時與吳在車上起口角,後來互有拉扯。但死者妻子說,查看監視器發現,先是坐右後方乘客下車拉她丈夫,後來左後座乘客也下車,隨後其夫就遭毆打、躺在地上,但影像模糊看不清細節。
此外,檢警發覺車內後視鏡被人強力扯壞,研判事發後,嫌犯欲將行車紀錄器扯掉,但因酒醉,加上有些車輛行車紀錄器是裝在後視鏡上,致誤把車內後視鏡當成行車紀錄器扯壞,檢警認定嫌疑人除涉傷害致死罪,還恐涉湮滅證據,拘提3人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