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涉嫌包庇酒駕 警分局坦言疏失並懲處4名官警
2020/11/30 14:27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警方昨涉包庇酒駕,轄區三民一警分局今完成調查,坦言值勤員警未對林姓男子進行酒測,有明顯疏失,負責的鄭姓巡佐及蔡姓警員遭記過1次、蘇姓所長連坐申誡2次處分,另值班吳姓警員因言語失當,也遭申誡1次。
這起員警涉嫌包庇酒駕案,發生於29日凌晨,一名楊姓民眾報案指稱,在高雄市建國、林森路口發現一輛轎車停在慢車道上,引擎未熄火且車門打開,懷疑駕駛酒駕而報警,轄區長明派出所鄭姓巡佐(56歲)與蔡姓警員(37歲)獲報到場,發現林姓男子(44歲)坐在駕駛座上睡覺,經喚醒後帶回派出所,林男辯稱車子是朋友開的,他只是在駕駛座休息。
楊姓民眾還指控警方未對林男酒測,反而不斷質問楊是「哪隻眼睛看到他(林男)開車」並問楊若願做指證筆錄,就對林男進行酒測,楊男與友人後來也到派出所,但不滿員警不斷質問他有沒有看到林男酒駕,值班吳姓警員還說,如果指證筆錄不實,可能涉及偽證問題,楊男憤而離開派出所,警方事後未對林男酒測就由友人開車將他載走,警方因此遭質疑有包庇酒駕之嫌。
三民一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成今表示,林男稱友人開車,但處理員警第一時間未釐清何人開車,並據以酒測,且對林男紅線違停沒有依法告發,確實有疏失,已從嚴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疏失,且加強員警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