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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次酒駕搬出老母親求饒 法官批「不知警惕」判坐牢定讞

馮男第13次酒駕被逮,高院認定他「不知警惕」,重判一年徒刑定讞,須入獄服刑。(資料照)

馮男第13次酒駕被逮,高院認定他「不知警惕」,重判一年徒刑定讞,須入獄服刑。(資料照)

2020/11/28 23: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馮姓中年男子,被控今年3月晚間酒後仍執意騎機車上路遭查獲,酒測值達0.71毫克,一審審理訝異這已經是馮男第13次酒駕被逮,重判他一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馮男自知事態嚴重,火速上訴,向高等法院求情說,家中有73歲母親依賴他撫養,請求輕判,但高院認定他「不知警惕」,仍重判一年徒刑定讞,須入獄服刑。

馮男是在今年3月5日晚間6時起到10時,在桃園市大溪區一處郵局後方巷弄內飲用啤酒及米酒後,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約晚間11時行經桃園市大溪區仁和路與埔頂路口前,遭警方攔檢進行酒測,測得其酒測值達0.71毫克,將他移送法辦。

桃園地院法官查出,40多歲的馮男一向貪杯,從2011年起即有酒駕觸法紀錄,並多次入獄服刑,卻仍「樂此不疲」,一再酒駕被逮,連同此次酒駕已經是他第13次的酒駕犯法,可見他將酒駕行為可能導致民眾公共安全危害,根本不當一回事,惡性不輕,因此重判他一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若判刑確定將必須入獄。

馮男自知事態嚴重,上訴高等法院求情說,「我不會再犯(指酒駕)了」、「我很後悔」,家中還有73歲的母親靠他撫養,請求法官從輕量刑,讓他得以易科罰金代替入獄。

不過,高院認為馮男一再酒駕,可見他不知悔改,沒有警惕之意,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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