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王愛到抓狂!拿精液衛生紙團丟公公 大喊「我愛你媳婦」

小王廖男「侵門踏戶」,直接跑到洪男家門口大喊「我愛莊XX」。(情境照)

小王廖男「侵門踏戶」,直接跑到洪男家門口大喊「我愛莊XX」。(情境照)

2020/11/28 10:1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洪姓男子懷疑老婆莊女出軌,但一直苦無證據,沒想到小王廖男竟「侵門踏戶」,直接跑到洪男家門口大喊「我愛莊XX」,還把沾有兩人體液的衛生紙團等偷情事證交給洪男父親,請洪父勸兒子和莊女離婚,洪拿著這些證物怒告妨害家庭,但因通姦除罪化,洪改告民事並求償50萬,法官判莊、廖兩人應賠25萬元。

判決指出,洪、莊結婚多年,經營麵店的莊女因生意不錯,在店附近買了一間房子後,為了就近照顧生意,便搬到新家居住,與洪男變相分居;由於莊女一直不肯回家住,洪懷疑妻子出軌,卻一直苦無證據。

去年7月,洪男突然接到妻子寄來的離婚證書,他直覺妻子真的愛上別人,他還沒跟妻子深談,廖姓男子居然出現在他家門口,按電鈴後對著他們家大吼大叫說「我愛莊XX」,還把他與莊女發生關係時擦拭體液的衛生團、出遊車票、共乘機車閒逛的交通違規舉發相片等交給洪父,證明自己和莊女關係密切、並經常同宿。

廖男還向洪父說自己很愛莊女,希望洪、莊能離婚,讓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洪男從父親手中拿到這些偷情事證,決定向兩人提告通姦和相姦罪,但檢方還在偵查時,就因為大法官釋憲讓通姦除罪化,莊、廖兩人逃過刑責追究。

洪男不甘心,再提民事告訴,向莊、廖兩人求償5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廖坦承與莊女交往,但已經分手,女則說自己雖然和廖男發生過性行為,是因為被對方握有自己的裸照,才會被迫與他交往。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莊、廖兩人侵害洪男配偶權益,破壞洪男婚姻關係及家庭圓滿,但考量兩造財力狀況,判莊、廖應賠25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