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反年改」大將吳萬固3P姦淫少女拍影片 判刑5年9月

被稱為反年改大將的吳萬固,卻被寄養少女視為「老色鬼」,因姦淫少女而判刑5年9月。(資料照)

被稱為反年改大將的吳萬固,卻被寄養少女視為「老色鬼」,因姦淫少女而判刑5年9月。(資料照)

2020/11/27 17:38

首次上稿 10:43
更新時間 17:3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曾擔任兩屆里長,常出現於媒體中,被視為「反年改」大將的吳萬固,他是彰化縣政府認可的寄養家庭,竟把兩名寄養的少女當成洩慾工具,以「玩身體接觸遊戲 」之名,與其中一名少女發生性關係,更惡劣的是,還要另一名寄養少女在旁觀看,用手機拍攝他與少女性交的荒淫畫面,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他全盤否認犯行,辯稱是他警告兩女不能偷竊,兩女懷恨而誣告,二審不採信辯詞,判處徒刑5年9月,可上訴三審。

擔任彰化縣軍公教聯盟召集人的吳萬固,曾任彰化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和美分隊的分隊長(已退休)、和美鎮竹營里長,常上媒體暢談「反年改」,最知名的2017年4月,他於政論節目中討論年金改革時,怒稱「人如果抓狂,不要說打人,殺人都有可能」,他長期擔任寄養家庭,曾獲得民間社福機構感謝狀、指導老師與公關組長等職務。

判決書指出,吳萬固與妻子是寄養家庭,2016年與2017年,彰化縣政府先後安排未滿16歲,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的少女小芳,以及少女小玉(皆化名)寄住,吳男卻在2018年2月間,與小芳玩「身體接觸遊戲 」,以1000元誘使小芳與他性交,之後,又想用1000元姦淫小玉,但因小玉想起生父曾告誡,不能出賣自己身體換錢而拒絕,吳男的淫念未遂。

2018年農曆春節期間,吳男帶小芳與小玉返回位於雲林縣老家,小芳忘記攜帶內衣褲,吳男遂於年初一(2月16日)上午,開車載兩女返回彰化縣和美鎮住處,在屋內與兩女「3P」,他與小芳發生性關係,要求小玉在旁觀看,拿手機拍攝荒淫場景,結束之後,吳男還在車內播放影片給兩女看,之後再刪除影片,給小芳1000元、小玉200元。

隔一段時間,小芳將上述行徑轉告朋友小恬,小恬於2018年7月轉告社工而東窗事發,警方在吳男電腦內查獲小芳、小玉與小恬3女的裸照,彰化地方法院判刑5年9月。

吳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他否認上述指控,辯稱農曆過年時,只是單純搭載兩女拿衣服,警方在他手機內,沒有查到性交的錄影,兩女有偷竊紀錄,他告誡再犯會報警,兩人懷恨在心而不實指控。

法官卻認為, 警方在吳男電腦內,查到小芳、小玉與小恬3女的裸體照,小芳說,她們3人拍裸照,吳男得知後,「他說他要看照片,我就把這些照片傳給他」,吳男的說法是,想「機會教育」,告誡3人不能拍裸照。

法官認為,吳男如果是藉機教育,大可取得照片後,直接於手機刪除照片,卻反而把照片轉存於電腦,顯示吳男對小芳早有萌生非分之想,另外,兩女對細節描述鉅細靡遺,小芳又有處女膜撕裂傷,小玉有用手機記錄生活的習慣,她曾撰文,指吳男是「老色鬼」,「你上次把我拖下水的事,我還沒跟你算帳呢!(意指吳男與小芳性交,要求小玉觀賞與錄影)」,這些都能佐證兩女指控。

二審法官認為,吳男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引誘使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與未遂等罪,一審合併判刑5年9月,量刑妥當,駁回吳男上訴,可在上訴三審。

被稱為反年改大將的吳萬固,卻被寄養少女視為「老色鬼」,因姦淫少女而判刑5年9月。(資料照)

被稱為反年改大將的吳萬固,卻被寄養少女視為「老色鬼」,因姦淫少女而判刑5年9月。(資料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