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 地檢署動用6檢辦案、研議是否抗告
2020/11/26 11:01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後,昨天由檢察官邱亦麟等6名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指揮調查局調查官21名偵辦,傳訊被告林威志及相關證人共12人,掌握豐富人證物證。今早由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研議是否抗告。
台東地檢署表示,昨天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林威志議員之議會辦公室、服務處及住居所共4處,調取相關檔卷,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被告林威志及相關證人共12人。
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林威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且其所犯是重罪,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被告犯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被告具保100萬元。
檢方表示,待收受法院裁定書後,將研議是否提出抗告,並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以釐清全案案情。
台東地檢署檢察長陳松吉呼籲,公務員執行公務,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切勿心存僥幸,而圖謀個人不法利益,地檢署將持續積極辦理肅貪案件,以正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