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4傷者獲判賠4917萬元 呂忠吉要負連帶責任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年前八仙塵爆釀15死400多傷,士林地院今針對其中4件民事求償作出判決,要求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兩家公司,應賠償4名傷者陳麒晉、林祺育、黃詩婷、楊曜隆及其家人醫藥費、懲罰性違約金、精神慰撫金等共4917萬餘元,兩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應就其中2864萬餘元負起連帶責任。可上訴。
400多位死傷者或家屬大多委由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尚未宣判。部分未參與團訟的被害人,分別提出訴訟,士院已就其中6件宣判,各依傷勢與損害程度獲判賠332萬至1411萬餘元不等。
本案原告陳麒晉是前中職裁判陳海峰的兒子,原本是各界看好的棒球界明日之星,事發後全身百分之六十燒燙傷,一度需插管治療,經後來花費半年時間復健,已能自理生活;2016年9月4日,他受邀到新莊棒球場為義大犀牛(已轉賣富邦集團,更名為富邦悍將)與統一獅比賽,擔任開球嘉賓。
另位傷者林祺育,全身百分之八十五燒燙傷,同時併發「腔室症候群」,一度昏迷2週並導致腸壞死,還截斷六分之五的小腸,身上超過百分之六十的毛囊壞死,終生無法排汗;他歷經111天奮鬥出院.並感謝醫師盡力為他治療,同時對台裔NBA球星林書豪在他最危急時,寄錄音檔鼓勵表達謝意。
至於全身受到百分之五十燒燙傷的黃詩婷,因需進行頭皮植皮手術,一頭飄逸長髮成了大光頭,與她同樣因八仙受傷的兩位胞弟為情義相挺,也剃光頭。
判決指出,兩家公司應分別連帶賠償陳麒晉955萬餘元,陳的父母200萬元;賠林祺育1222萬餘元,林的父母200萬元;賠黃施婷1608萬餘元,黃的父母200萬元;賠楊曜隆531萬6327元。至於呂忠吉應就陳、林、黃、楊分別連帶賠償677萬餘元、811萬餘元、1004萬餘元、37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