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出爐!持刀搶女駕駛釀1死1傷慘劇 搶匪殺人罪嫌起訴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6月間,水電工劉性良在新北市蘆洲區持刀強盜開轎車的郭姓女子,結果釀成1死1傷車禍慘劇,劉男事後推說是郭女嚇得自踩油門,汽車才會暴衝;新北地檢署調查後判定,劉男因命令郭女開車被拒、刀子又在拉扯中掉落,才重踩油門、手握方向盤控制車輛並高速逆向行駛而釀成傷亡,今日依殺人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認為,劉男所為涉犯殺人、殺人未遂及毀損等罪嫌,請法院從重以殺人罪論處,且劉男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請法院裁量是否加重其刑;此外,劉男涉嫌強盜部分,檢方日前已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6月19日下午4時許,38歲劉性良到蘆洲尋找犯案目標,在復興路上見23歲郭女剛上車,車門還沒鎖,持刀衝進副駕駛座,命令她開往較無人煙之處計畫洗劫財物,卻遇激烈抵抗,手上的刀子因拉扯而掉落後,竟直接把左腳跨到駕駛座,重踩油門、右手變換排擋桿、雙手握方向盤高速逆向行駛。
劉男瘋狂行為導致黃姓國中生腿部被輾嚴重骨折,騎乘單車的陳姓婦人被撞到昏迷臥床,今年8月24日,因腦損傷及多重器官衰竭宣告死亡。
案發後,劉男把責任都推給郭女,說是郭女嚇得自踩油門才會暴衝,他為了阻止才把左腳跨到駕駛座踩煞車,並以右手拉起手煞車,但無法拉起,因此改以雙手扶方向盤控制方向;郭女說是她抵抗搶匪不願開車,劉把腳伸過來重踩油門,她見車輛暴衝嚇得尖叫,眼睜睜看著車子連撞。
檢方不採信劉男辯詞,原因是有5點,第一,劉男上車後至車輛往前行駛期間,汽車完全靜止,這與郭女說她有緊踩煞車的證詞吻合,第二,劉男坦承刀子掉落後立即把腳跨至駕駛座,可證明他因郭女拒絕開車,加上刀子掉落後失去威嚇之力,轉而自行操控車輛。
第三,劉男自認有把右手放在手煞車位置,這與排擋桿位置大致相同,行車記錄器又顯示車輛曾一度倒退、停止再前進,可見他是在操控排擋桿;第四,行車記錄器中車輛在高速行駛時仍可二度變換車道閃避來車,而郭女則是不斷尖叫、大喊救命,難認她在此情緒下能有仍能專注路況、控制方向盤,操控車輛者應是劉男。
最後一點是,劉男上車後要求郭女開車,若郭女有聽命,他何須試圖阻止郭女開車?他所辯與車內對話記錄不符。檢方最後判定,劉男自行踩油門、操控方向盤而撞擊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