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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50萬還開車撞死債主友人 包商賠300萬少關3年

2020/11/25 14:4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吳姓包商欠150萬工程費不還,債主帶友人到工地要錢,吳竟開車輾死債主的方姓友人,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他14年徒刑,吳賠給家屬300萬元達成和解後,高雄高分院今撤銷一審判決,減低其刑,改判吳11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2014年間,吳姓包商在屏東潮州四林大武園道進行瀝青鋪設工程時,與吳姓男子有150萬元的工程款糾紛,雙方爭論多年沒有結果;2018年10月22日上午7點多,債主得知吳姓包商在崁頂鄉國道三號高架橋下施作拓寬工程,於是找來方、張2位男性友人一起前往討債。

雙方在工地現場吵得不可開支,吳姓包商氣急,竟跳上自己的小客車,高速倒退衝撞站在車輛後方的方男,還輾過他的身體,卡在車子底盤下方的方男被救出送醫後,因全身多處骨折、肺部嚴重出血,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屏東地院認為,吳嫌雖無犯罪紀錄,但在此案中漠視他人生命,惡性重大,且犯後避重就輕,未有悔意,依殺人罪重判吳嫌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7年。

吳在接獲一審判決後,花了300萬元與方家人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認為吳姓包商已經與被害人父母以300萬元達成和解,今撤銷一審判決,減低其刑,改判11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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