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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斐娟臉書指他是「愛情騙子」 立委劉建國求償2審仍敗訴

立委劉建國(見圖)不滿主持人陳斐娟3年前在臉書粉絲專頁預告節目內容時,張貼「劉建國是愛情騙子」,對她提告,民事部份,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仍判劉建國敗訴,即免賠,也不必道歉,還可上訴。(資料照)

立委劉建國(見圖)不滿主持人陳斐娟3年前在臉書粉絲專頁預告節目內容時,張貼「劉建國是愛情騙子」,對她提告,民事部份,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仍判劉建國敗訴,即免賠,也不必道歉,還可上訴。(資料照)

2020/11/24 17: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委劉建國不滿主持人陳斐娟3年前在臉書粉絲專頁預告節目內容時,張貼「劉建國是愛情騙子」,對她提告誹謗罪、並求償50萬元、及公開道歉;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將陳斐娟以不起訴處分,民事部份,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仍判劉建國敗訴,即免賠,也不必道歉,還可上訴。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於2017年10月5日邀請李婉鈺以來賓身分參與節目錄製,並在節目中訪問李女與他的感情內幕,節目錄完後,陳女在她經營的「阿娟的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臉書粉絲專頁發表「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文章,侵害他名譽權,因此求償50萬元及要求公開道歉。

劉建國委任律師沈靖家表示,陳斐娟雖辯稱根據李婉鈺陳述張貼內容,但陳斐娟並非單純引用李婉鈺所述,從整個脈絡看來,李婉鈺並未提到劉建國不忠,與陳斐娟張貼「劉建國是愛情騙子」意義有落差。

沈靖家強調,劉建國最在意的是,男女之間感情糾紛常常是各說各話,故陳斐娟報導前應取得劉建國回應卻沒有,具有故意過失。

陳斐娟則指稱,李婉鈺在節目中表達內容包括「李婉鈺與劉建國曾論及婚嫁」、「劉建國答應李婉鈺開記者會澄清」等,但劉建國為了政治前途違背承諾,她才用「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此外,劉建國身為政治人物竟為此事控告她,不免讓她認為劉建國試圖「以訟封口」、浪費訴訟資源,而且她本來就有有監督公眾人物的義務,不願和劉和解。

台北地院認為,此事件非純屬涉及私德,而是可受公評之事,判劉建國敗訴。劉上訴高等法院,委任律師說選舉時對手以「愛情騙子」來形容劉,名譽已受到損害,不過,高等法院不採信,今判決駁回劉的上訴。劉、陳2人都未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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