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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詐領助理費 法院裁定1000萬交保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資料照)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資料照)

2020/11/23 18:0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夫婦涉嫌從2009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高達2028萬元,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聲押黃永昌獲准,今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黃永昌夫婦及人頭助理等人,新北地院下午召開移審庭後裁定黃永昌1000萬元交保。

依規定,公費助理補助費均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不是議員薪資,也非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

檢調調查,黃永昌夫婦涉嫌從2009年起,以9名親友名義向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金額高達2028萬餘元,所得款項大多流為私用,例如,用於繳納私人票款及所開設的保全公司員工薪資。

今年8月間,檢方接獲檢舉,前往黃永昌住處、服務處及人頭住處等16處搜索並約談黃永昌及妻子、人頭助理、證人等人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罪且有串證之虞,羈押禁見黃永昌夫婦,法院當時裁定黃永昌收押禁見,黃妻50萬元交保。

檢方今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黃永昌夫婦等人。

法院下午召開移審庭,在押中的黃永昌否認貪污,他堅稱自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款項都用以支付私聘助理及公費助理,且自己還墊付了數百萬元,並請求法院讓他交保。

檢方則認為,黃永昌否認貪污,若具保在外,可能會有影響證人證詞或延遲訴訟的可能性,建請法院繼續羈押,若真的要交保,希望交保金額至少1000萬元以上;黃永昌當庭同意以1000萬元交保,並承諾不會以議會開議作為請假理由。

法官裁定指,黃永昌涉犯貪污罪嫌,罪嫌重大,又是重罪,有逃亡可能性,加上他是議員可能影響證人證詞,有串證之虞,但本案已經偵結起訴、證人已具結,權衡被告防禦權行使及檢辯意見後,裁定黃永昌1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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