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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錢遭關押凌虐40小時、扭開水管脫困 2惡煞1被警擊斃、1判關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分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4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分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4月。(記者吳昇儒攝)

2020/11/22 10:1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2016年間向男子陳家輝商借4萬元,但卻還不出來,引發陳男不滿,騙出蘇男後,與鄭姓友人,將他關押至另名友人家中上銬凌虐。蘇男趁隙扭開銬住手銬的水管,逃出求援,警方循線逮捕鄭男,而陳男因涉他案拒捕,被警擊斃身亡。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分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4月。

檢警調查,蘇男因經濟狀況不佳,2016年4月間曾向陳男商借4萬元,但卻遲遲未還,隔了5個月,又想跟陳男借錢;陳男見蘇男借款未還,竟想再借錢,先假意同意借款,將人約到萬里某超商外面。

2016年9月26日深夜,蘇、陳、鄭三人碰面後,陳、鄭二人便要求蘇男到另一名徐男家中,要拿錢給他。結果剛到徐男家時,陳、鄭二人竟將蘇男銬在2、3樓的樓梯間,並要求蘇男交出背包,(內含現金、證件、提款卡、手機、汽車鑰匙等物),且多次持木刀毆打蘇男;同年月28日下午,陳、鄭二人離去前,擔心被關在樓梯間的蘇男會被人發現,便將他改關押到屋內廁所,並將手銬銬在蘇男手上及洗手台的水管上,跳窗脫困求援。

法官審理時鄭男否認犯行,並表示當時是有到徐姓友人家與陳男聊天,大約1、2個小時就離開現場,並未限制蘇男人身自由,更沒有毆打他。

但出借場地的徐姓友人則向法官表示,鄭男及陳男將被害人帶到自己家中後,銬在樓梯間,期間兩人輪流看守他,還拿家中的100公分木刀施暴,因為擔心父親返家會詢問,便請他們將人帶走,後來他們將蘇男銬在3樓廁所,隔沒多久聽到碰一聲,人就逃走了。

法官認為,依被害人及證人證詞得知,鄭男所言屬卸責之詞,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月;另觸犯共同犯傷害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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