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鄰居2部車5顆輪胎 判拘35天、平均刺1顆要關7天
2020/11/22 09:1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男子與陳姓鄰居關係失和,王男竟利用晚上刺破陳男家中的2部汽車5顆輪胎,陳男氣得報警查辦,王男被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平均刺破1顆要關7天,可上訴。
陳男去年8月間發現家中使用的2部自小客車分別被刺破2顆及3顆輪胎,陳男懷疑是鄰居惡意所為,於是報警查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王男晚上出現在案發現場,隔天鄰居就發現汽車輪胎被刺破的情況。
王男面對警方訊問時先辯稱當時他在遛狗,並未破壞陳家的汽車輪胎,後來才坦承是因素與陳姓鄰居不睦,才刺破車胎報復,檢方訊後依毀損罪起訴。
屏東地院依全案情狀,判處王男拘役35天,易科罰金的代價是3萬5000元,平均1顆是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