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超速想銷罰單 謊報趕公務行程被慘罰10倍罰金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任職於基隆市政府工務處的蔡姓女技工,在快速道路開公務車被拍照取締超速,她為了省3500元罰單,竟謊稱趕公務行程,要求監理及警察單位銷單,事後卻被抓包說謊;台北地檢署考量她已自首,同意給她自新的機會,今予以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須支付罰單金額10倍的3萬5000元處分金給國庫。
檢方調查,今年2月至3月間,蔡女洽公後開公務車返回辦公室途中,在台62線上被測速照相機拍照取締,事後她收到3500元的超速罰單,竟向警方及監理單位謊稱,她因趕赴公務行程才超速,要求撤銷罰單。
後來政風單位接獲蔡女謊報公務行程的檢舉,她自知紙包不住火,這才主動自首犯行,並承認為了省罰單費用,涉及謊報詐欺。
檢方考量蔡女已承認犯行,同意給她自新的機會,並參考罰單的10倍金額,作為緩起訴處分金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