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瞎! 爌肉飯店員工持菜刀砍同事 辯真要殺人「一定見骨」

發生兇殺案的爌肉飯店家。(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發生兇殺案的爌肉飯店家。(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2020/11/17 16:3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發生在今年6月間的北斗一間爌肉飯店殺人案,離職員工楊男持菜刀進入店內砍殺前同事郭女,落網後至今仍無悔意,還辯稱「我只想教訓她,沒有要殺她,如果要殺她,不會用那麼鈍的菜刀」,這番話連法官都聽不下去,雖然被害人只受輕微刀傷,但仍判楊男5年6月徒刑。

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的楊男,在法庭向法官說,他的罪最多只有「傷害罪」,因為他只想教訓郭女,她一直說他的壞話,而自己右手受傷過,沒有力氣,根本沒有殺人的實力,況且菜刀很鈍,如果真要殺對方,一定拿夠利的刀刃,殺了一定見骨,否則郭女的傷勢絕不會這麼輕。

楊男請求法官體諒他的動機,因為郭女一直在老闆前講他的壞話,結果被老闆辭退,他離職後失業,無經濟來源,憤氣難消才會犯案。

法官認為楊男犯後無悔意,還飾詞卸責,當天楊男持菜刀進入店內,先朝郭女的後頸部揮砍,還將郭推至廁所內接續砍殺,經郭閃避,並奮力抵抗,雙方互相拉扯,導致郭顏面額3公分撕裂傷、背部擦傷、左耳後、右拇指、上臂受傷。過程被害人大聲發出求救,還好有鄰店工作人員發現,進來奪刀制止才沒有發生更大的悲劇。

法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原為同事,僅因共事期間之細故即砍傷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生命法益重大危險,並於顏面留有傷疤,身心受到巨大痛苦,且被告犯後未能坦承,多所矯飾等情,量處5年6月徒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