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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主管性侵女下屬 聽到她男友狂扣驚呆軟鳥

高等法院認為事證明確,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施男6年7月徒刑。(資料照)

高等法院認為事證明確,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施男6年7月徒刑。(資料照)

2020/10/24 13:2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施姓男子暗戀下屬小璇(化名),2018年間,以吃燒烤名義邀宴,刻意把她灌醉,帶回家性侵,小璇礙於他是上司,無奈吞忍,未料,施男變本加厲,又在住處及車上猥褻及性侵,其中一次還因為小璇的男友狂打電話,過於緊張而無法持續勃起。高等法院認為事證明確,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6年7月。

判決指出,施男是小璇主管,2018年3月間,邀她吃燒烤飲酒,見她意識趨於模糊,遂載回桃園住處,小璇恍惚間感覺自己衣服被脫掉,嘴巴及下體有異物侵入,數小時候逐漸清醒,赫見身上光無一物,施男睡在一旁,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但礙於施男是主管,為了工作,只好吞忍。

施男食髓知味,接著以討論公事為由邀小璇到住處,小璇擔心舊事重演,要男友每隔數分鐘就撥一次電話確認安危,沒想到施男見她一進門,立刻就撲倒,不顧反對上下其手,還試圖脫褲性侵,聽到小璇男友來電,施男就保持沉默,直到聽到小璇說「我生理期來,你不要這樣」,他伸手摸到衛生棉,確認無法「闖紅燈」,方才罷手。

過沒幾天,施男駕車到小璇住家樓下,要她下來聊天,有了前車之鑑,小璇要男友勢必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打電話來關心,確保安全,豈料上了車之後,施男竟抓她的手來摸自己下體,見她把手抽回反抗,施男翻身爬入副駕駛座,強擁、硬親並且脫褲性侵,但性侵過程中小璇男友不斷來電,讓他嚇到過於緊張,以至於無法持續勃起,不舉未射精。

小璇返家後,立刻通知男友,兩人認為不能再吞忍,決定驗傷報警。

高院指出,施男是小璇主管,卻施以猥褻性侵,造成她飽受憂鬱情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所苦,非常不該,但他事後試圖和小璇和解,卻因方法和手段有誤,導致小璇認為誠意不足,以致和解破局。

高院認為,施男確有和解意願,因方式不當而讓小璇倍感壓力,道歉函又以英文署名,更令小璇無法感受誠意,考量他是碩士畢業,家境小康,評議後定應執行刑6年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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