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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闖國道跑給警車追 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

男子只因心情不佳,闖入台66、國道一號亂竄,判刑3月。(記者鄭淑婷攝)

男子只因心情不佳,闖入台66、國道一號亂竄,判刑3月。(記者鄭淑婷攝)

2020/10/24 12:4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6歲唐姓男子有多項毒品前科,今年9月間他徒步走上台66線快速道路,再闖入國道一號於北、南向車道亂竄,國道警方獲報趕抵,他還跑給警車追,最後在北上64.1公里處落網,對於亂闖國道恐釀嚴重車禍,唐男僅說:「我心情不好!」桃園地院法官斥「不顧自己及警方安危」,近日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3月徒刑。

唐男於今年9月8日下午2點10分,從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徒步走上台66線,再闖入國道一號北上路肩,不顧車流眾多且車速快,唐男翻越分隔島進入南下車道,路過車主目睹驚險的一幕,趕緊向國道警方報案,警車趕抵示意唐男停止離譜行徑,唐男不但不聽勸,還跳回北上車道逆向狂奔,最後在北上64.1公里處被逮。

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僅稱是因心情不好,才會跑上快速道路、國道,由於事證明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法官於判決中指出,唐男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路肩行走,並反覆衝向及跨越高速公路分隔島,對於通行造成極大危害,也對自己及欲維護交通安全的警方生命造成巨大危害,另審酌唐男的犯後態度,審結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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