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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洗錢罪出獄滿週年 台律師昨再度遞狀表達來台意願

陳同佳在台殺害同為港籍的女友後潛逃回港,究竟何時來台歸案仍是未知數。(中央社資料照)

陳同佳在台殺害同為港籍的女友後潛逃回港,究竟何時來台歸案仍是未知數。(中央社資料照)

2020/10/23 09: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在台殺害香港籍女友潘曉穎的港男陳同佳,潛逃回港後因洗錢案入獄,今天是陳男出獄滿週年的日子,也是潘母給陳男來台最後時間點。但受陳男委任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凃榆政律師,今未就陳男何時來台作出回應;但據悉,凃與同樣受委任的賴文平律師,昨天下午再度具狀陳報,重申持續跟單一窗口刑事局聯繫,表達來台受審意願。

至於士檢對於陳同佳何時會來台受審,表示尚未有任何消息。

陳同佳前年2月在北市大同區旅館內殺害有孕潘姓女友,隨後棄屍在捷運竹圍站並落跑回港。但香港法制有缺失,無法偵辦境外殺人案,僅以洗錢罪判刑29月;陳男去年10月23日提早釋放,馬上被港府派人接走,安置在安全屋內,今出獄滿週年。

據悉,承辦殺人案的士檢曾提3度出司法互助,卻遭港府已讀不回,至今只收到陳同佳委任律師透過陳報狀、表達願意歸案。

而殺人案承辦檢察官檢察官楊舒婷,本案13日連同陳報狀一同發函給法務部,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通知港府,要求港府正視之前的3次司法互助,尤其是人犯移交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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