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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恐嚇、飆罵護理師 病患荷包大失血27萬元

張姓病患急診室涉嫌恐嚇護理師,被橋頭地院判刑又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張姓病患急診室涉嫌恐嚇護理師,被橋頭地院判刑又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0/10/22 07:0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張姓男子到高雄榮總掛急診,因不滿張姓女護理師服務態度不佳,嗆她「不然你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並辱罵三字經,被橋頭地院依恐嚇等罪,判處徒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另要賠償精神撫慰金94000元,總計27萬4千元,可上訴。

被害人張姓護理師指出,2019年5月12凌晨1點半,張男在高市左營區高雄榮總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數次要求她至其病床旁邊觀看,更在她協助其他入院病患進行身體評估時,以兇狠表情指著她,並恫稱:「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不然你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臺語)等語,甚至口出髒話辱罵她。

張女因遭受恐嚇、侮辱,每晚夜不能寐、寢食難安,心理陰影揮之不去,且開始出現手抖、心悸等疾病症狀,經醫師診斷為甲狀腺機能亢,案發後並離職,要求張男給付精神撫慰金90000元及醫療費用4000元。

被告張男則說,張女用袋子裝冰塊給他,他很冷,請她拿被單給他蓋,對方都不理會,認為她服務態度不好,所以才說重話,願意付醫藥費,但拒付精神撫慰金,理由是她惹他生氣。

承辦法官調查,張男涉嫌恐嚇等罪,業經法院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審酌他粗暴行為,及兩造經濟狀況等因素,判決他給付9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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