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F奶正妹主播離職挨告 原免賠改要賠確定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擁有F奶的前民視正妹主播陳尹柔,2018年突然離職,盛傳是因她拒簽競商條款,事後遭民視求償懲罰性違約金21.5萬元。一審原判陳尹柔免賠,但台北地院二審今改判應賠償6.5萬元確定。
二審法官認為,根據契約約定,可認陳尹柔違反最低服務年限2019年7月15日,在2018年8月12日便提前離離職,故民視提告有理由;審酌陳尹柔已履約2年1月餘,距離3年最低服務年限,履約比例逾3分之2,在衡量雙方身分與經濟上的利益,認為本件違約金應酌減至6.5萬元。
豈料,陳尹柔自2018年4月11日起藉各種理由消極怠工,直到請完勞工請假規則所訂上限後,便表明最後工作日為2018年8月12日,因此,民視認為違反最低服務年限契約,導致民視受損甚鉅,應給付21.5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陳尹柔辯稱,她是新聞研究所畢業,對於主播所需口條及文字耳濡目染,無須民視為任何額外訓練,且民視從未提供她任何技術培訓,也未提供培訓費用;縱認契約書中關於最低服務年限有效,但民視擅自干預她的下午休息時間,並於2018年3月16日起免除主播職務,未依約給與相關加給,她才會依勞基法規定離職。
一審法官認定民視未提出提供陳尹柔培訓課程或費用的資料,泛稱陳尹柔所為害民視受損甚鉅,再者,契約書就薪資調整部分,是陳尹柔的工作報酬,為工作的對價,屬工資的一部分,難認屬對陳尹柔額外補償,故判陳尹柔免賠。但二審今改判陳尹柔需賠6.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