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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自導自演搶劫案 求逼真肚皮挨1刀

警方透過監視器調查車牌,逮捕吳姓少年時,才得知是自導自演的假強盜案。(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透過監視器調查車牌,逮捕吳姓少年時,才得知是自導自演的假強盜案。(記者張瑞楨翻攝)

2020/10/14 16:1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一家便利商店的洪姓店員,因欠債需錢孔急,竟然異想天開,串通陳姓友人與吳姓少年,上演「假強盜案」,他身兼編劇與演員(被害人),吳姓少年則假扮搶匪,演戲時力求逼真,還刻意持刀劃傷洪男的右腹10.5公分,再取走8萬7000元現金,警方很快透過監視器逮捕吳姓少年,才得知是自導自演的假搶案,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業務侵占罪與誣告等罪名,將洪、陳2人起訴,吳姓少年由少年法庭收容中。

中市警局太平分局今年6月19日清晨4時許,接獲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一家超商,27歲洪姓店員的報案,指稱被人持刀搶走現金8萬7000元,洪男為了保護現金,還持棍抵抗搶匪,被搶匪割傷肚皮,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畫面,透過車牌找到吳姓少年,不料,吳姓少年供詞卻讓員警大吃一驚,他宣稱是洪男編劇導演的假強盜案,他只是依洪男的劇本,假扮搶匪罷了,賺到1000元。

警方調查顯示,當天凌晨時,洪男先把備妥的刀子與安全帽交給陳男,由陳男轉交給吳姓少年,在洪男職大夜班時,吳姓少年騎機車戴安全帽與口罩,進入超商假裝搶劫,為求逼真的戲劇效果,洪男持棒球棍假裝抵抗,由吳姓少年用小刀在洪男腹部割一刀,再取走8萬7000元現金,騎機車到中市東區旱溪旁,把其中1000元酬勞取走,其餘拿給陳男轉交洪男。

警方依吳姓少年的供詞,循線查到洪、陳2人身上,台中地檢署認為,假強盜雖未觸犯強盜罪,但仍觸犯業務侵佔罪與誣告罪,據此起訴洪、陳2人,吳姓少年由少年法庭收容。

洪姓店員為求逼真的戲劇效果,由吳姓少年持此利刃畫傷肚皮。(記者張瑞楨翻攝)

洪姓店員為求逼真的戲劇效果,由吳姓少年持此利刃畫傷肚皮。(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逮捕吳姓少年,才得知是洪姓超商店員自導自演的假強盜案。(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逮捕吳姓少年,才得知是洪姓超商店員自導自演的假強盜案。(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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