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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玩笑話害他遭火焚 2損友判賠280萬

新竹縣詹姓男子持油桶加油時,謝姓友人在一旁慫恿,詹竟拿打火機點燃汽油,致火勢瞬間爆發,波及曾姓友人,新竹地院判2損友賠償280萬。(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縣詹姓男子持油桶加油時,謝姓友人在一旁慫恿,詹竟拿打火機點燃汽油,致火勢瞬間爆發,波及曾姓友人,新竹地院判2損友賠償280萬。(記者蔡彰盛攝)

2020/10/05 23:3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句玩笑話,竟帶給友人終生的痛苦與遺憾!新竹縣曾詹姓男子持油桶加油時,謝姓友人在一旁慫恿「敢就把火點下去」,詹男竟拿打火機點燃汽油,致火勢瞬間爆發,詹男嚇得趕緊丟掉油桶,卻砸到站在一旁的曾姓友人,導致曾全身著火,受到二至三度燒傷,大面積燙傷佔總體表面積30%,新竹地院判2名損友需連帶賠償曾男280萬元。

曾男指控,詹男於2017年7月5日晚間10點半,在新竹縣謝男住處,持裝有汽油的容器準備倒入機車油箱,因詹男與謝男嬉鬧、鬥嘴時,謝男慫恿稱「敢就把火點下去」等語,詹男即拿打火機點燃容器內汽油,致火勢瞬間爆發。

詹男見汽油著火、無法握住容器而丟棄時,不慎丟到站在附近的曾男,導致他身上著火,受有雙腿、雙手、臀部、背部二至三度燒傷、大面積燙傷佔總體表面積30%,傷口癒合後仍留有疤痕增生、部分緊縮及12%皮膚排汗功能喪失傷害。

根據台大醫院鑑定意見,曾男勞動能力減損比率為41%,其勞動能力減損金額約為173萬元;曾男認為因此事受嚴重傷害,所受精神上病苦實非筆墨所能形容,另請求精神慰撫金557萬元,連同醫藥費共計對2人連帶求償745萬元。

詹男辯稱,當時不知何人點燃汽油,且無人知悉為何他手中油杯內的汽油會突然著火,當時因突遇狀況,才將容器往前方空地丟棄,完全不知為何會燒到後方跟他背對背的曾男;謝男則說只跟詹男拌嘴,並無嬉鬧行為,更無慫恿詹男點火。

然而法官調查,曾男父親說,案發後隔天,詹男到他家中,一進去就說「阿叔,不好意思,是我點火燒到你兒子的!」且事發後,謝男在連帶保證人處簽名,願就詹男對曾男的醫療費、復健費用賠償,負連帶保證人責任,並另已支付曾男5萬元,可見2人都應對此事負責。

法官認為,曾男受傷後歷經多次手術治療及長期復健,仍未能痊癒,患處仍持續刺痛及癢感、排汗功能喪失、感覺功能受損,對日常生活已造成相當困擾及影響,其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不輕,最後判2人需連帶賠償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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